
Security 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 v. Weng, 2026 ONLAT 25-005191/AABS
經典仲裁案例:協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Aylina Dhanji 成功擊退保險公司 $12,100 退款要求
在 Security 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 v. Weng, 2026 ONLAT 25-005191/AABS 一案中,保險公司要求客戶退還已經領取的收入替代福利(IRB),金額為 $12,100 加幣。
保險公司主張,客戶在領取 IRB 期間存在收入及工作狀態方面的問題,因此應當退還相關福利。
客戶由協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Aylina Dhanji 代表應訴。
本案的關鍵在於:
保險公司是否能夠證明客戶存在故意虛假陳述。
LAT 仲裁庭審查了稅務記錄、醫療記錄、監控證據,以及客戶在宣誓詢問和聆訊中的證詞。
仲裁庭最終認為,保險公司提出的證據雖然引起了一些疑問,但不足以證明客戶在領取 IRB 期間故意隱瞞工作情況,或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換句話說:
懷疑,不等於證明。
證據有疑點,不等於達到法律上的證明標準。
最終,LAT 裁定保險公司無權要求客戶退還 $12,100 加幣 的 IRB。
保險公司同時也無權獲得利息或費用賠償。
該裁決於 2026 年 7 月 21 日 發布。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Kuo v. Security 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 2026 ONLAT 24-007413/AABS
經典仲裁案例:協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Rakesh Sharma 成功擊破保險公司“模板化拒賠”
在 Kuo v. Security 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 2026 ONLAT 24-007413/AABS 一案中,保險公司拒絕支付一份金額約 $14,684.10 加幣 的職業治療計劃(OCF-18)。
保險公司以“沒有醫學證據證明相關項目屬必要”為由拒賠。
申請人由協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Rakesh Sharma 代表提出抗辯。
仲裁庭最終認定,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過於籠統,沒有充分結合申請人的實際病歷、心理狀況及功能受限情況作出解釋。
保險公司使用的“沒有醫學證據”“並非必要”等模板化表述,不符合《安省法定事故福利條例》(SABS)對拒賠通知的要求。
最終,LAT 裁定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不符合規定。
申請人獲得爭議職業治療計劃的支付資格;聆訊前已發生的相關費用,保險公司亦須依法支付利息。
裁決於 2026 年 2 月 25 日 發布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Aviva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 v. Lin, 2026 ONLAT 25-002242/AABS
經典仲裁案例:律師 Ryan Olson 成功擊退保險公司無理退款要求。
在一起安省仲裁庭(LAT)審理的糾紛中,Aviva 保險公司以客戶前期填表失誤為由,強硬要求客戶全額退還已發放的 $26,617.14 加幣收入替代福利(IRB)。
Yeung and Associates Professional Law Firm 的律師 Ryan Olson 依法代表客戶展開抗辯。他緊扣車禍法定福利(SABS)作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初衷,有力論證了客戶早期的文書填報失誤不應成為保險公司追討福利的借口。
仲裁庭最終全面採納了 Ryan Olson 的抗辯主張。根據2026年6月22日發布的官方判決書(25-002242. Decision. June 22, 2026.pdf),仲裁官正式裁定 Aviva 保險公司無權要求任何退款,並依法駁回了保險公司的申請。
我們 始終堅持以紮實的專業能力,在關鍵時刻為客戶守住應得的合法權益。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Qu v. Co-operators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20261.
申請人 Jimei Qu 於 2023 年 6 月 19 日遭遇車禍 。儘管裁決認定申請人的傷勢屬於輕傷(MIG)框架 ,醫療理賠上限為 3,500 元 ,但協成律師樓(Yeung and Associates)通過嚴謹的法律審查,成功利用保險公司的程序性疏忽為客戶爭取到了額外賠償。 2. 核心勝利點成功爭取無收入福利 (NEB):申請人於 2023 年 8 月 15 日提交了完整的傷殘證明(OCF-3) 。 保險公司未能在法定 10 個工作日內及時作出答覆,違反了《法定事故保險計劃》(SABS)第 36 條的規定 。 結果: 審裁處判令保險公司必須支付每周 185 元的無收入福利金(支付期為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10 月 18 日) 。 全額追回心理評估費:針對一份金額為 2,144.93 元的心理評估申請 ,保險公司在 2024 年 2 月發出的拒絕信內容模糊且具有誤導性 。 裁決官認定該拒絕信並非“清晰且明確”的拒絕,不符合法規第 38(8) 條的要求 。 結果: 依據法規第 38(11) 條,保險公司被判令必須支付這筆 2,144.93 元的評估費用 。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Liu v. Aviva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 2026 ONLAT 25-001294/AABS
本所 Aylina Dhanji 律師 成功代表一名在 2022 年 8 月 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客戶,就**收入替代福利(Income Replacement Benefit, IRB)與 Aviva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 產生爭議,並在安省許可上訴法庭(Licence Appeal Tribunal)**中取得有利裁決。
仲裁官裁定:
客戶有權獲得 每周 $287.88 的收入替代福利;
福利適用期間為 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保險公司須支付全部拖欠福利及相應法定利息。
仲裁官明確確認,客戶因事故造成的心理傷害已對其事故前的工作能力構成實質性影響,符合事故福利法定測試標準。本案體現了本所律師在事故福利仲裁、心理傷害與工作能力認定方面的專業經驗。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Hou v. Aviva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2026 ONLAT 25-000946/AABS – AB
恭喜Aylina Dhanji, Counsel打贏了現場聆訊,所有有爭議的條目全贏並獲得總金額25%的額外懲罰性賠償!
仲裁庭裁定 Aviva 必須向申請人支付:自 2023 年 11 月 23 日起 的收入替代福利(IRB);事故後前 104 周:每周 $45.62;104 周后:每周 $185.00,持續支付;全部拖欠福利的法定利息;另判令保險公司支付 25% 的懲罰性賠償(Special Award)。仲裁官明確認定,保險公司長期不合理使用 s.33 信息要求、未及時調整索賠,構成不當行為。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