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u v. Co-operators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20261.
申請人 Jimei Qu 於 2023 年 6 月 19 日遭遇車禍 。儘管裁決認定申請人的傷勢屬於輕傷(MIG)框架 ,醫療理賠上限為 3,500 元 ,但協成律師樓(Yeung and Associates)通過嚴謹的法律審查,成功利用保險公司的程序性疏忽為客戶爭取到了額外賠償。 2. 核心勝利點成功爭取無收入福利 (NEB):申請人於 2023 年 8 月 15 日提交了完整的傷殘證明(OCF-3) 。 保險公司未能在法定 10 個工作日內及時作出答覆,違反了《法定事故保險計劃》(SABS)第 36 條的規定 。 結果: 審裁處判令保險公司必須支付每周 185 元的無收入福利金(支付期為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10 月 18 日) 。 全額追回心理評估費:針對一份金額為 2,144.93 元的心理評估申請 ,保險公司在 2024 年 2 月發出的拒絕信內容模糊且具有誤導性 。 裁決官認定該拒絕信並非“清晰且明確”的拒絕,不符合法規第 38(8) 條的要求 。 結果: 依據法規第 38(11) 條,保險公司被判令必須支付這筆 2,144.93 元的評估費用 。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Liu v. Aviva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 2026 ONLAT 25-001294/AABS
本所 Aylina Dhanji 律師 成功代表一名在 2022 年 8 月 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客戶,就**收入替代福利(Income Replacement Benefit, IRB)與 Aviva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 產生爭議,並在安省許可上訴法庭(Licence Appeal Tribunal)**中取得有利裁決。
仲裁官裁定:
客戶有權獲得 每周 $287.88 的收入替代福利;
福利適用期間為 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保險公司須支付全部拖欠福利及相應法定利息。
仲裁官明確確認,客戶因事故造成的心理傷害已對其事故前的工作能力構成實質性影響,符合事故福利法定測試標準。本案體現了本所律師在事故福利仲裁、心理傷害與工作能力認定方面的專業經驗。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Hou v. Aviva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2026 ONLAT 25-000946/AABS – AB
恭喜Aylina Dhanji, Counsel打贏了現場聆訊,所有有爭議的條目全贏並獲得總金額25%的額外懲罰性賠償!
仲裁庭裁定 Aviva 必須向申請人支付:自 2023 年 11 月 23 日起 的收入替代福利(IRB);事故後前 104 周:每周 $45.62;104 周后:每周 $185.00,持續支付;全部拖欠福利的法定利息;另判令保險公司支付 25% 的懲罰性賠償(Special Award)。仲裁官明確認定,保險公司長期不合理使用 s.33 信息要求、未及時調整索賠,構成不當行為。
(成功案例僅供參考,個案不同,無法複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