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遇到交通事故後,以下是5件不應該做的事情:

  1. 逃離現場:即使只是小碰撞,也請不要逃離事故現場。如果逃離現場,有可能被指控肇事逃逸,導致監禁。
  2. 貿然下車:低速行駛時遭遇事故,如果是單獨駕駛或發生在晚上,不要貿然下車,以免遇到“假事故,真搶劫”。
  3. 輕易接受和解:請不要接受任何“口頭”和解,因為對方可能事後反悔,不履行承諾。而且經常會發生,事故之後,當事人慢慢出現各種身體疼痛或不適,屆時無法追責及申請賠償,失去了對自己的保護。
  4. 不立即報警:無論事故嚴重與否,都應該立即報警。這有助於記錄事故細節、保護自己的權益,並確保救援人員及時到達。
  5. 不收集證據:在等待救援期間,盡量收集證據,包括對方車輛的照片、事故現場的照片、目擊證人的聯繫方式等。這些證據有助於後續的索賠和法律程序。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諮詢專業交通意外索賠人身傷害律師的意見,歡迎與我們預約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