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L女士遭遇了一場交通事故,儘管車輛損壞僅為1000加幣,但她不幸受傷頸椎,導致長期無法工作,併產生了身體和精神上的慢性痛症。面對這一突發情況,L女士求助於協成大律師樓,希望能夠為自己爭取合理的賠償。

協成律師團隊曾嘗試與保險公司協商,要求以10萬總價結案,但遭到了拒絕。當時,保險公司最高的賠償額僅為4萬。儘管面臨挑戰,協成律師團隊並未放棄,而是繼續為L女士爭取權益。

隨後,協成律師團隊幫助L女士連續通過保險公司的104評估和災難性檢查,以確保她獲得了合適的醫療賠償。最終,協成大律師樓成功地為L女士結案,贏得了逾100萬的賠償。

這個案例再次證明了協成大律師樓在交通事故索賠領域的專業能力和執着精神。他們不僅在面對保險公司的拒絕時堅持不懈,還通過專業的法律援助為客戶贏得了應有的賠償,為他們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